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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活動-濟南軌道交通征集標志

趣活動-濟南軌道交通征集標志

活動時間:2014年7月15日 - 2014年8月15日

為樹立濟南軌道交通的品牌標識,打造彰顯濟南軌道交通形象的“名片”,推動社會公眾了解、支持、參與濟南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濟南軌道交通標識設計方案,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參與。

    一、征集活動主辦方

    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二、征集時間

    濟南軌道交通標識設計方案征集活動于2014年7月15日開始,至2014年8月15日結束。方案作品提交時間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之后收到的方案作品不具備入選資格。

    三、應征資格

    支持軌道交通建設與發(fā)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照本公告投稿。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直接組織者或評選工作的人員均不具備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資格。

    四、應征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由設計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文字說明等組成,包括標志圖形、標準字體(中英文)、標志和標準字的組合,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2.應征作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與其他城市的城市軌道交通標識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在先權利,且形象標識(LOGO)尚未在國內外被注冊。如發(fā)現雷同或從網上下載的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征作品在內容上要彰顯濟南城市特色和文化底蘊,同時體現軌道交通安全、舒適、方便、快捷、環(huán)保等特點,具有科技性和時代性。

    4.應征作品要求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簡潔大方,圖案流暢,色彩簡明,有時代感、美感,給人較強的視覺沖擊力,易于識別和記憶。

    5.應征作品須考慮在軌道交通車身、站臺、導向、信封、信紙、名片、工作證、資料袋、施工圍擋等各種載體上制作運用的可行性和實用性。

    6.應征作品設計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WORD文檔。圖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內,色彩模式須為RGB色,大小控制在2M以下,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并保證縮小到100×100像素時能清晰使用。同時,請設計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以便入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五、征集活動細則

    1.有意參與濟南軌道交通標識設計方案公開征集活動的團隊及個人,須在征集活動規(guī)定的日期內將作品通過指定方式發(fā)送至主辦方。

    2.主辦方邀請有關職能部門及專家組成評審組,對所有來稿進行評審,評出入圍作品。

    3.入圍作品將通過一定方式公布,評審組評選出金、銀、銅和優(yōu)秀獎,主辦方將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入圍作者,沒有入圍的作品不再另行通知。

    4.獎項設置:本次活動入圍作品獎10名,其中金獎1名,獎勵人民幣10000元;銀獎2名,獎勵人民幣5000元;銅獎3名,獎勵人民幣2000元;優(yōu)秀獎4名,獎勵人民幣500元。所有獲獎作品均頒發(fā)榮譽證書。

    5.上述獎金為稅后金額。以單位或團體參與的,獎金和榮譽證書將直接發(fā)給相關單位或團體,并由所推選的代表人代為接收。

    6.金獎作品由主辦方報送濟南市相關部門審核其合法性后,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并向社會公布。

    7.金獎作品作為濟南軌道交通建設形象標識,用于濟南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等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六、相關聲明

1.設計作品一經投稿并經評選入圍,則視為同意主辦方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擁有對設計作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即為著作權法中第十條第一款第5項至第17項的內容),使用權和發(fā)布權等。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最終版權歸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上述知識產權全部轉讓給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不再額外支付報酬,上述轉讓的效力追溯自參選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

根據相關法律,參選作品及資料的著作權中的部分權利(即為著作權法中第十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4項的內容),設計人保證對該等權利做出如下安排:

(1)對于著作權中的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投稿人不可撤消地、排他地授權活動主辦方行使,投稿人放棄行使上述權利,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上述權利。投稿人如違反上述約定,將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賠償給主辦方造成的損失。上述著作權許可主辦方不再額外支付報酬。

(2)投稿人確認并同意,投稿人做出的上述“排他地”轉讓或授權指排除包括承諾人本人對相關權利的行使,活動主辦方有權隨時將上述權利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進行許可、再授權或再轉讓。

設計人除在學術報告和學術研究中可以使用中獎設計作品外,不得自行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中獎設計作品。主辦方作為著作權人有權依據法律法規(guī)自由使用設計作品,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注冊商標以及用于其他任何合法用途。

2.設計人必須是設計方案的原創(chuàng)作者,設計人保證提交的設計方案為首次發(fā)表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在先權利。若發(fā)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責任及造成的損失由設計人自行承擔。

3.凡參加本次標識設計方案設計的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本聲明,無須書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確認。獲獎作者在領取獎金的同時還須簽訂書面協(xié)議,以書面形式對上述事項再次作出書面確認。

4.本次活動所有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并在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5.所有來稿作品不再退回,請投稿者自留底稿。主辦方將把所有應征作品裝訂成冊,存入濟南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檔案。

6.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

七、投稿方式

1.投稿時需將設計作品全部內容電子版發(fā)送至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郵箱:gdjt001@163.com,電子郵件標題格式為:“應征濟南軌道交通標識作品—作者名字”。

2.投稿作品請注明作者姓名、通訊地址、郵編及聯(lián)系方式。

3.征集活動聯(lián)系人:王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31-666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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